闻言刘父眉头一皱,放下碗筷打量刘卫仁,语气不满。
“你去?你去能干啥,不能帮忙倒添乱,我看你是想把我的老宝贝拿过去卖了吧,败家玩意。”
刘父口中的老宝贝便是他那把保养极好的猎枪,水连珠,也就是莫幸纳甘步枪。
据刘父讲述,这枪是他父亲交给他的,从老毛子那里买回来的,性能极好,因此一度成为屯子里猎人羡慕的资本。
刘母则是面无表情,沉默吃饭。
“行了,老三,你就别添乱了,还打猎,就后面那老林山你去过几次,黑灯瞎火的,再走迷路了。”
二哥也附和了一声,随即看了眼大哥,眼中略显担忧。
刘卫仁对眼前的情况早有预料,因此并没有坚持,而是一只手默默的吃着饭,另一只手在桌下轻轻握住王小娥的手。
王小娥感受到被握,身体微微一颤,有些不解又有些羞涩的看了刘卫仁一眼,眼中一丝明亮。
刘卫仁也看着她,微笑着继续吃饭。
一顿饭就在众人沉默中结束,除了刘父刘母,其他人皆是散去,回到各自屋子。
刘家一共四间房,这也是刘父一辈子辛勤努力的结果。
不管儿子教的怎么样,好歹是都娶上了媳妇,各自有了窝,在屯子里谁见了都要给个大拇哥。
刘卫仁的屋子是最靠门口的一间,约摸四十来平,外屋烟台,里屋火炕,木质衣柜皆配置齐全。
相比于刘父的房间,就好比简装与毛坯的差距。
再加上王小娥是个爱干净的人,屋子更显井井有条。
回屋路上,刘卫仁始终拉着王小娥的手,仿佛一放开对方就会消失不见一般。
王小娥也并没有挣扎,任由刘卫仁拉着。
回到屋子,王小娥下意识拿起一旁的鸡毛掸子,就要帮刘卫仁把身上的雪掸去。
“我来吧。”
刘卫仁却是微微一笑,主动接过鸡毛掸子,在王小娥不解的目光中,帮她将身上的雪掸去,随即才将自己身上的雪掸去。
看着刘卫仁的动作,王小娥眼中明亮渐渐褪去,转而浮现一丝警惕。
要说吃饭时,刘卫仁拉她的手,王小娥还觉得没什么?
而此时刘卫仁的举动,王小娥便没办法觉得没什么了。
“你要做什么?家里真的没什么钱了,你要再出去赌,就去找爸妈要钱吧。”
这是刘卫仁每次出去鬼混时,王小娥惯用的说辞,毕竟刘卫仁对刘父还是有些畏惧的,还真不敢去要钱。
见对方警惕的眼神,刘卫仁心中就是一痛,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。
以前自己真的是太混蛋了,只能这一世慢慢弥补了。
同时,刘卫仁也打消了让王小娥帮忙偷枪的念头。
对,就是偷枪。
打猎是必须要枪的,毕竟猎物不可能站在那里等你去刀它。
在饭桌上刘卫仁没有坚持,主要就是打了偷的主意。
实在是他名声太臭了,说什么都不会有人相信,那就没必要浪费口舌了,等打到猎物回来,就是最好的说辞。
当然,刘卫仁非要偷枪去打猎,也不全是为了证明自己,主要还是想挽回刘家惨淡下场。
今天则正是源头,大哥出事的那一天,刘卫仁不想悲剧重演,就必须阻止大哥去打猎。
至于他会不会出意外,或者打不到猎物,刘卫仁根本没有考虑,毕竟当打猎度假山庄金牌教练那么多年,专业水平必然过硬。
只是以王小娥对他的警惕,多半也会认为他偷枪是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