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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秦时月和以前一样,精干的发型,桀骜的气质,只是不知为何,当宁夜看到她时,却注意到秦时月似有心事。

    她人虽来到清泉谷,目光却在飘移,看的不是山谷,而是那一片虚无空旷。

    她有心事?

    宁夜意识到这点。

    “见到老熟人了?”池晚凝的目光也在秦时月身上微微停留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只是觉得这世界好小。”宁夜随口用了个幻术遮挡自己。

    公孙夜则指着秦时月旁边的一名年轻男子道:“站在秦时月旁边的叫伍少波,天马山庄四秀之一。”

    这里是天马山庄的地盘,天马山庄的人出现到是再正常不过。

    天马山庄有四秀,号称是年轻一代最出色的任务,这个伍少波就是其中之一。

    在伍少波身后还跟了十二名修士,全都是肌肉男,身背巨斧,重锤,看起来若沙场悍将,每一个胯下还都骑着一匹血蹄天马,马身有大片的蓝色纹路,看起来若一道道细小雷电在跳跃,正是天马山庄最出名的惊雷。

    血蹄天马乃是大类,其中又有许多细分,惊雷就是其中最出名的一种,据说是天马山庄用血蹄天马与妖兽杂交而成,自身无法生育,仅可通过杂交而得,而这杂交技术,为天马山庄独有。

    传说中惊雷可驭雷电,马踏虚空,每一步下去都有雷电自生,与骑手结合,可形成恐怖的雷电加持,施展起来威势极大,其速若音,其音若电,其形如龙,所以还有龙马之称,不过这个就有些夸张了,有自吹自擂之嫌。

    天马山庄也属于极战道的下属门派,跟秦时月走到一块儿到也不稀奇。看他和秦时月说话时点头哈腰的表情,更是极尽谄媚。

    只是秦时月心思凝重,对伍少波却显然是爱搭不理的模样。

    宁夜的目光则落在了秦时月身后。


    那是儒衫修士,手持折扇,风度翩翩,在这一大群肌肉糙汉的世界里,与秦时月一起,便显得鹤立鸡群,分外扎眼。

    五天等待期里,宁夜曾与池晚凝在附近城里逛过,就因为他生的俊美,又气质突出,就引来过当地不少人的注意,甚至还有人因为他长的太漂亮而看不惯他要教训他的,当然,少不得是反被宁夜一通揍。

    而眼前此人,论相貌不如宁夜,在气质上却不输他,立于人群中,其目光所到处,那些性情粗犷最爱无事生非的糙汉们竟无一人敢与他对峙。

    这让宁夜来了兴趣,问公孙夜:“那人是谁?”

    公孙夜看了一眼,笑道:“他叫夏文书,镇北府知事。”

    “原来是少不知事夏知事。”池晚凝笑了,她却是也听过这个人的。

    知事在镇北府,其实就相当于参谋这个位置,专门为他们的王出谋划策的,秦时月的本职也是知事。

    不过在极战道当知事,可真是一门苦差。

    那些满脑子肌肉与血液的家伙,一个个总是口称读书少,要尊重读书人,所以要多听读书人的意见,然后搞了个知事一职,专门请有学问的人帮他们出谋划策。

    但另一方面,但凡那些知事为他们出的主意自家不喜欢,就会拍桌子大喊“狗屁,统统都是狗屁,哪来这么麻烦,杀过去便是”。

    事后吃了亏,便来一句“悔不听先生所言”,就算揭过。

    有那不要脸的,甚至还会来一句“都怪你,是你他娘的当初没说清楚,你说简单点儿老子不就听了?”

    所以知事在各大王府,那就是一块招牌,用到你的时候你不错,不用的时候你就是个渣渣。

    绝大多数的知事对自家的主子都是无奈哀怨的。

    夏文书之所以有名,是因为他是镇北府所有知事中唯一敢顶撞徐烈的——他是徐烈的义子。

    夏文书从小被徐烈收养,幼时调皮,常被徐烈揍,揍过后还要跪下求饶,说一句“儿子少不知事,义父见谅。”

    长大后虽然书读了不少,脾气却依然不小,照样和徐烈顶着干,徐烈也是照样揍,然后就继续跪下



第一百六十九章 洞天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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